纳税人购买税控收款机的工作流程
纳税人购买税控收款机的工作流程
(1)纳税人在收到《税控收款机使用通知书》后,应在15日内持《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税控收款机用户注册登记表》、《税控收款机用户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表》等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上级地税机关办理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审批手续,再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在规定的产品范围内,于每月月度终了前5日内自行选购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税控机型。
(2)税控收款机售后服务单位在税控收款机售出后,应在5日内对纳税人进行使用操作的培训,并负责安装调试好机器,在《税控收款机用户注册登记表》中填写有关内容。一机多用户时还应登记子用户情况。机器安装人员在填写登记表时应认真核对“机器编号”和“用户卡编号”,保证填写正确。
3、重新进行发票用票核定和对税控收款机用户最高开票限额进行确认
纳税人使用税控收款机,必须进行发票票种核定,使用税控发票。同时,税务机关须对税控收款机用户的最高开票限额(单张开票最高限额、退票累计金额限额、发票累计金额限额)和数据报送方式、数据报送类型、数据报送期限、数据报送有效期进行审批确认。因此需要进行税控收款机用户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第一次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与发票用票核定同时进行,以后如需变更则单独进行申请审批)。
(1)发票用票核定管理:
①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提出,填报《普通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表》,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办理税务登记和发票行政审批事项。
②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位将纳税人提交的上述资料移送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③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转交发票票管员岗审查。
④发票票管员岗审查后,转交主管局长审批。
⑤主管局长进行审批。
⑥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缴销岗位将核批的发票名称、种类、购票数量、购票方式等内容录入到征管信息系统,打印、发放《普通发票领购簿》,登记《普通发票领购簿》号码。
(2)税控收款机用户最高开票限额确认管理
①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填报《税控收款机用户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表》,同时出示相关业务证明材料:
②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位将纳税人提交的上述资料移送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③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转交发票票管员岗审查。
④发票票管员岗审查后,转交主管局长审核。
⑤主管局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转交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批。
⑥市局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审批。
⑦税源管理部门将审批结果送达纳税人。
对于发票开票金额限额的设定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月开票累计金额限额≤单张开票最高限额×发票最高持有量(份)
退票累计金额限额≤开票累计金额限额的30%。
因税控纸质发票无版别限制,故税控发票开票金额限额的设定作用等同于原手工发票版别设定,其设定原则应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开票需求,根据本地区实情,对单张开票最高限额可在0.02万元~0.3万元幅度内适当从宽确定,但对发票最高持有量(份)应严格控制,以科学、合理地确定开票累计金额限额:
对定期定额征收户,开票累计金额限额应按“当期月核定定额×150%”确定;
对查帐征收户,应按该纳税人上年度月平均营业额或上月营业额的150%”确定。新办登记户,由主管地税机关调查测算,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4、纳税人办理以上事项后进行注册登记,并由税务机关实施税控初始化。
(1)纳税人在办理以上事项后,应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填写完整的《税控收款机用户注册登记表》、经批准的《税控收款机用户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表》和《普通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表》、购置的税控收款机用户卡和税控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如领票用的《发票领购簿》等)到主管地税机关注册登记并实施税控初始化,只有经过初始化并写入购票信息后税控收款机才能正常使用。
(2)税务机关税控收款机注册登记管理岗(发票票管员岗)收到纳税人的上述资料后,应进行审核,资料不全、项目填写不完整的,以及“机器编号”和“用户卡”填写错误的,退还纳税人补充更正;审核无误的,则在《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中登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对税控卡和用户卡的初始化信息写卡,完成对税控收款机的初始化操作。
软件操作:在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中,税控收款机注册登记管理岗(发票票管员岗)进人用户注册登记菜单,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在和征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连接后,则自动调出已导人的税务登记信息、税种登记信息、票种核定信息,并对其他信息(包括最高开票限额、税控机税控卡、用户卡信息、子用户信息)进行手工补录;在和征管信息系统未实现数据连接前,则需手工录入以上所有信息。录入所有信息后,进行初始化信息写卡操作,系统将有关信息(包括税务登记信息、税种税目信息、发票核准信息、税控收款机税控卡信息、用户卡信息、子用户信息)写入税控卡和用户卡。
完成初始化操作后,纳税人还应继续办理购票手续。
5、税控收款机购置费用扣除的管理
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后,应于购机后次月起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税控收款机购置费用扣除申请审批表》(表5),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控收款机的购置费用抵扣税款优惠。
(1)用户申请享受购置税控收款机增值税税款的扣除
①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②税收管理员通过计算,对每月因抵免增值税税额而减少的营业税,在征管信息系统内作减免税文书(定额减免)处理(分管局长审批)。
(2)用户申请享受所得税及费用的扣除
①对定期定额户购置税控收款机的购置费用允许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即:将购置费用直接抵扣购机当月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月抵扣不完的,可以顺延,直至扣完。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核定营业额×行业应税所得率
根据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税率。
可抵免税额=价款×税率
②税收管理员通过计算,对每月因扣除税控机的购置费用而减少的个人所得税,在征管信息系统内作减免税(定额减免)文书处理(分局审批)。
③对查帐征收户购置的税控收款机,其购置费用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其按规定提取的折旧额可在企业计算缴纳所得税前扣除;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购置费用可在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
(3)主管地税机关应根据《税控收款机购置费用扣除申请审批表》的审批结果,对纳税人所享受购置税控收款机的费用和增值税税款扣除情况,按月登记《税控收款机购置费用和增值税税款扣除分户台帐》(表6)。